接《黄庭坚禅书是怎样炼成的——师承百家,博采众长,拓展书风(十四)》。
工拙要须其韵胜。
黄庭坚论书,突出强调一个韵字。在宋四家中,黄庭坚的书法即以韵胜。
黄庭坚说:“书画以颜为主。”“笔墨各系其人,工拙要须其韵胜耳。”“凡书画当观韵。”《山谷集》中谈到韵的地方达三十余处,由此可知,韵是黄庭坚论书的审美核心。
书画家所谓的韵,即气韵、神韵,指书画的意境及书法之风神气度。黄庭坚主张以韵胜,就是要求字的意境要高,风神气度要雅。要有超尘出俗的风神,就必须绝俗。俗者,平庸、浅露、呆滞也。
黄庭坚认为:”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,唯不可俗,俗便 不可医也。“作书也不能落于俗格,他曾多次以不俗来赞扬艺术作品的成就和风格:”今日欲学草书,当求智永《千字文》此小草乃无俗气尔。“”东坡简札,字形温润,无一点俗气。“”徐季海书,惟此一种有右军父子笔法,而无俗气。”所以不俗是黄庭坚书法理论和创作的基本立足点,也是他衡量书法艺术优劣的重要标准。
在黄庭坚看来,要不俗,必须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,即有高尚的品德和广博的学识。惟有人品不俗,志趣高远,才能创造出雅而不俗的艺术品。而要人品不俗,就要“须胸中有道义,又广之以圣哲之学”,“临大节而不可夺。”所以,按黄庭坚的说法,一个书家的书艺风格或超迈或流俗,归根结底取决于书家个人道德思想修养,人格诚高,学问诚博。因此,黄庭坚是主张提高内养来避免俗气的。
未完待续《黄庭坚禅书是怎样炼成的——师承百家,博采众长,拓展书风(十六)》。